窃钩者诛,窃国者王,窃人者……?

   “街上人人都知道,只瞒丈夫一个人”。 这句话是江户人说男女私通的。江户时代的偷情和古往今来的情形没什么两样。不过,因为刑罚比较重,风险很大,所以愉悦特别多些也未可知。江户时代“私通”是一种罪名,论罪当斩。所以偷情是要冒生命危险的。当时有“和奸夫摞起来砍成四块”的说法。这是因为当时的法律规定:“将私通男女当场格杀,如验明无误,可以不咎。”如果捉奸当场,将两人捆起来砍了,就成了四块了。这是吓唬人不要偷情的话。

    不过在实际中,偷情还是有的,而且也少有砍作四块的,那是因为可以和人家的丈夫商量把问题私了。最早私了的价格是5两金子。当时江户有“饶恕彼罪家主索要5两”的记载,关西则有“奸夫的头费定例是银300匁”(1匁等于5克)的记载。银300匁折算价格是金5两。也就是说,在关西自古就有偷情者用银子支付的习俗,到了江户是用金子5两支付的。

    随着时代的变化,私了的费用也涨了。“本想吃豆腐,反花了7两2分金”的打油诗,说的就是这件事。7两2分是江户时代金币“大判”的分量,后来偷情被抓住想要私了的话,要花一枚大判金币。这是说本想去蹭饭吃,结果反中了人家夫妻串通好的美人计,花了一枚大金币。说明到了江户中后期,有人把有关偷情的法律用作的赚钱的工具。

    至于“没有没相好的女人”,“没有7个相好的女人不会呆在男人家”等的说法,只说明不论何等的严刑峻法都禁不住人的欲望。

   

CNS co.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