漏屋故事

红 雨

    搬入新居已经三个月过去了,我终于相信与原房东的“纠葛”是彻底结束了。

    几年前找到了一个称得上价廉物美的房子。房子很老了,比我的年龄还要大上十几年。不过自己喜欢。原因是那房间虽在顶楼饱受冬冷夏热,但逢晴朗的日子却可以站在狭窄的阳台上望到富士山。因此看过后,丝毫没犹豫地就签了约。顶楼在日本的房租相对价位比较低,况且住在五楼又没电梯,与同面积的房子比起来,便又廉价了些,感觉上拣了个大便宜。

    迁居的时候适逢酷暑,虽每天家中热浪袭人,但为了偶露倩影的富士山仍感温馨万千。未料红叶时节,家中的顶棚却开始断断续续地漏雨。与房东交涉了一下,很快得到了解决。他笑呵呵地应允即刻找人修。很快就有工人上了楼顶作业,再次秋雨来临的时候,我的小屋风平浪静。这种漏雨的事情,在朴实的中国人眼中实在是小事情,况且房东如此神速地解决了问题,作为房客便也没什么怨言了。既是小事情,自然会随着日升日落、冬去春来被人忘怀了。

    若不是次年的梅雨,我想我们会彻底地忘掉这件事的。梅雨不仅仅唤回了我们的记忆,还令我们陷入了一种很尴尬的境地。漏雨之时正逢我们归国探亲,可谓损失惨重。免不了再与房东交涉。本是怒火难耐,不过看到房东夫人毕恭毕敬手捧礼物来道歉,顿时不好发作。结果是一条浴巾便平了我们的怨气。当房顶再次出现工人的身影时,我心底涌起些许的不安,这一次是不是真能一劳永逸?不过,这担心似乎是多余的,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再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。

    当我们家里新添了一个小生命后,房间里的笑声,更将这生活中的小事彻底地化去了。小生命的降临实在为我们的异国生活增添了太多的幸福与欢乐。但是,孩子刚满百天的时候,房顶又开始了恶作剧。于是婴儿床不得不被摆放在了房间的正中,因为只有那里决不会发生漏雨的事情。这次憨厚的老公急了,房东也不得不大动干戈、在我们的房间里的天棚上开了一个大洞,整整作业了三天。孩子不得不暂时抱到了朋友家中小住。三天后,家中的顶棚虽然合上了,却是百孔千疮,实在无法见人。没办法只好找了一块白布、钉几个图钉、再吊上几个布娃娃,聊以遮丑。虽然有些怪,就让别人以为是给孩子制造的小天地吧!

    事情并没有就此过去。孩子满了1岁、可以活动自如的时候,房顶又漏了。这次非常麻烦,好奇心旺盛的小家伙,把用来接水的锅碗盆什么的都当作了玩具,屋子里天下大乱。这回的雨来势很猛,地毯、书架、床,无一幸免。我们这才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房子根本无法修好。住了四年,每逢多雨时节便会漏,一次甚过一次,迄今已一发不可收拾。我们忍无可忍了。

    又是交涉,这次受害惨重,房东一改往日的和蔼,别说道歉连个笑容都没有。倒像我们是房东他是房客一般,曰:无法立刻修缮,损坏的物品也不能赔偿(因为在他眼里,我们的东西都太过廉价了)。天知道,那些书是我们的宝贝,是我们千里迢迢从中国背到日本的,不要说在日本,就是在中国有些也是买不到的。那其中还有老公的博士论文。

    一向沉闷内向的老公激怒了,立马告诉他,我们找到房子后马上会搬走,下月的房租不会如期交付。其实我们本无即刻搬家的打算,手中的钱要搬家就交不起下个月的房租。老公被惹急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。而房东更绝,干脆就当没这回事,别说修,连看都没看。最后那一个来月,我们自己动手用垃圾袋挂在棚顶接成漏斗状一直流到窗外,屋内景象惨不忍睹。只能最低限度维持孩子的活动空间。

    一拍两散后,作为女人,我常会惦记着这件事情。深怕将来引起了纠纷,连累了好心的保证人。于是趁休息日抽空去了保证人家,将事情经过讲给他听,希望他能原谅我们。不料保证人听后气愤地骂道:竟有这种日本人,真给我们日本人丢脸。他这是欺负你们外国人不懂。此言一出,倒让我们大吃一惊。虽然这次房东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,但我们至少相信他也不愿看到这种事情发生。但是,事实上这个房东从头到尾都在骗我们。

    我们的保证人自营的会社是与建筑业是有些瓜葛的,对建筑行的内幕也颇为了解。我们的房东的产业呢,也正巧是建筑行业的,从他们家门上挂着的会社大牌子上可以知道答案。保人见我们面露惊讶,告诉我们:你们的房东自己就是搞建筑的,所以我说他是坏日本人。他欺负你们是外国人,是外行。他要不是搞建筑的这事或者可以得到谅解。下个月的房费不但不要给他,曾经交给他的押金什么的还要让他退还。

    直至听完了他所有的讲解我才大致知道了房东的可恶之处。我们租的是古旧建筑,换句话说,像我们一漏四年的这种,要真想修葺的话只有从楼顶将房盖全部打开,才会真正解决问题。只是小小的修一下就说没问题了,这是骗外行的。内行人都知道过去房子的房顶完全是水泥的,一旦漏雨发生,多半是渗入的而不是直接漏进去的。再直接一点说,我们房东早就知道房间过一段一定还会再漏,但他一直未曾露过半句,一直哄我们住了四年。如果他接着哄,我们也许还会住下去。我怀疑,前面一家的房客也是因此而搬走的。因为我们刚搬来第一年,那房子便开始漏雨了。

    知道了这一切,我们决定不再理会房东,老公开始找新居。房租一直没有交,接到一封来自房东的信,上曰:房子漏雨的事情我感到很抱歉,但本月房费请你们按时交纳。依照保人的说法,我既没回信,也没交房费。房东就住在楼下,竟以这种方法来催款,还真是够新颖的。一个月后我们的新房找到了,搬了家。老公是个公道的人,由于孩子小弄坏了房间里的拉门及一块玻璃,加之我们也住了四年,决定不再与房东纠缠退还押金的事情。而房东呢,我们未给他任何的回音,至我们搬走他也未再提过房费的事情。我想他是知道自己理亏吧!搬家的当日,老公去当面交还了钥匙,虽都心里都别扭,却也没发生任何冲突。住进新居三个月,我一直担心房东会去找保证人纠缠,事实上他却没有过。正中了保证人的话——他理亏,他不敢。他心里明白得很,要是来找麻烦,他的损失只会更大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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